電動自行車已成為當代人們
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然而未滿16周歲
禁止騎行電動自行車的法律法規(guī)
卻鮮為人知
近期
深圳發(fā)生多起
未滿16周歲孩童因騎行電動自行車
造成的傷亡事故
10月19日,深圳某街道發(fā)生一起電動自行車摔倒事故,造成電動自行車方2名中學生受傷,其中1人經(jīng)120到場確認死亡;另外1人送往醫(yī)院治療。
10月21日,深圳某學校1名學生駕駛電動車與小車發(fā)生碰撞,造成學生受傷。
10月22日,深圳某學校2名學生駕駛電動車受傷。
未滿16周歲是未成年人
精力旺盛、好奇心強
未達到法定年齡而駕駛電動自行車
很容易發(fā)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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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橫崗交警中隊在圣德堡路口查處街道轄區(qū)某學校8名學生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走機動車道、闖紅燈,現(xiàn)場查處8輛超標電動自行車。
對此,橫崗交警中隊、街道交安辦聯(lián)合教育辦、相關學校對涉事學生進行約談,并簽訂《交通安全承諾書》。
呼吁
希望家長朋友們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及監(jiān)管,告誡未滿12周歲的孩童不能騎自行車上路,未滿16周歲的孩童不能騎電動自行車,不改裝加裝電動自行車,不提供駕駛電動自行車的機會,也不鼓勵或縱容他們非法駕駛。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為保護好這些“祖國的花朵”,請家長朋友們?nèi)粘W龊煤⒆拥陌踩逃?,培養(yǎng)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識,讓孩子們平安、健康的茁壯成長。
*有什么想說的,歡迎給我們留言哦*
深圳大件事(nandusz)、N視頻報道
采寫:南都記者 顏鵬
來源:精彩橫崗
編輯:余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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