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戈振偉
界面新聞編輯|林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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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下午,深圳灣悅府二期(別名:柏瑞花園)的一高層住宅發(fā)生爆燃事故。根據(jù)通報,截至11日18時,明火已撲滅,事故造成1人死亡,無其他人員受傷。
界面新聞記者從悅府二期業(yè)主處獲悉,死者是29C的一位女性住戶。死者家屬告訴記者,死者曾在11日下午2點45分向家屬求救,稱她當時被東西壓住。家屬隨后聯(lián)系了物業(yè),物業(yè)稱馬上派人處理,但房門打不開。12月11日晚上六七點,死者家屬收到通知前往醫(yī)院。
12月14日,界面新聞了解到,家屬想讓有關部門給死者出具一份無責任證明書,并做一個遺體告別儀式,然后進行火化,希望死者能夠盡快安息,但有關部門首先需要對死者進行尸檢,弄清死者的死亡原因,但家屬認為,尸檢是對死者的第二次傷害,不能接受,拒絕尸檢。雙方一時陷入僵局。
四川鼎尺律師事務所主任萬淼焱律師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家屬所說的無責任證明,即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即他殺還是自殺的證明?!?/p>
由于死者屬非正常死亡,按照《殯葬管理條例》,殯儀館要見到公安機關全力調查后出具的死亡證明才能火化。該死亡證明要附有死因調查報告。而尸檢通常是調查死亡原因的手段之一。
“尸檢”全稱叫“法醫(yī)學尸體檢驗”,是查明死亡原因、死亡時間、致死手段、死亡經(jīng)過,判定自殺還是他死的重要偵查手段。按時間先后順序分為現(xiàn)場尸體現(xiàn)勘驗、尸表檢驗和尸體解剖三個有密切關聯(lián)的步聚。
“但并不是所有的尸檢都需要尸體解剖才能查明死因?!比f淼焱表示。
萬淼焱解釋稱,對死因明確、且家屬沒有異議同意簽署書面意見的非正常死亡尸體,以及死因明確的未知名尸體一般不需作尸體解剖。經(jīng)初步調查、勘驗,不能確定死因的,或者家屬強烈要求解剖尸體,或者公安機關在重大、疑難、復雜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認為有解剖尸體必要的,經(jīng)縣(區(qū))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決定對尸體進行強制解剖。在這種情形下,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或者拒絕簽名的,公安機關在進行尸體解剖檢驗、死因鑒定時,應當商請檢察機關派員到場,并邀請死者家屬委托的律師或者與案件無關的公民到場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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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律師,我完全理解家屬不同意尸檢的心情。在我們辦理的案件中,也存在一些過度尸檢的情況,并且尸檢報告中所附的相關照片,無一不對家屬造成極大的心理沖擊?!?/p>
事發(fā)時的視頻顯示了死者的墜樓過程,其直接死亡原因可以明確為高墜傷所致臟器破裂而亡,但如果需要進一步確定死者的死亡原因,萬淼焱律師認為確實需要經(jīng)過尸體解剖才能確定。
據(jù)了解,現(xiàn)在有些地方公安機關已經(jīng)在試行“虛擬解剖”,就是在盡量不破壞尸體的情況下,利用計算機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MRI)等計算機及醫(yī)學影像學技術獲取人體或尸體內部結構和器官組織的圖像,再通過再通過計算機重建技術構建完整的人體或器官解剖學的三維立體圖像從而達到探測損傷、病變等目的為判斷死亡原因和死亡方式提供依據(jù)和方向。
“擁有這些技術的第三方科技公司,大都集中在深圳。死者家屬與警方溝通好,或者可以采用此高科技手段,在不對死者進行解剖的情況下,完整查明死因,為后續(xù)的案件辦理、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打好基礎。”萬淼焱說。
事故原因是本次事件的關注焦點之一,通報稱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據(jù)《新京報》,現(xiàn)場救援人員介紹,經(jīng)初步排查,起火點位于該住宅樓28層C戶附近,因燃氣爆炸起火。過火樓層主要為27層至31層,每層C戶與相鄰的D戶受爆炸影響較大。
悅府二期的業(yè)主告訴記者:“28B的住戶在事發(fā)前一天和當天都報過警,稱聞到燃氣味道,希望派人處理。燃氣公司派人過去檢修,但沒檢修出問題?!?/p>
記者了解到,悅府二期的開發(fā)商為華潤置地有限公司,物業(yè)為華潤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燃氣供應公司為深圳燃氣。
事故發(fā)生后,華潤物業(yè)對悅府二期住戶進行了轉移安置。深圳燃氣派了工作人員和搶險車輛達到現(xiàn)場勘查、檢修。
涉事的華潤物業(yè)和深圳燃氣目前均未公開發(fā)布情況說明。
對于事故的最新情況,記者曾在12日下午致電悅府二期所在的粵海街道辦,對方稱需要商議后再作回復。截至發(fā)稿前,對方尚未回復。
關于事故原因和各方工作進展,界面新聞將持續(xù)關注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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