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悅最終下場的倒計時已經開始。31日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向尹錫悅下達了逮捕令和搜查令,韓國貪腐調查廳預計將于不久后前往尹錫悅官邸執(zhí)行這兩項命令。
不過,首爾法院此次簽發(fā)的逮捕令與先前國會通過的彈劾案不同,后者目前仍在憲法院走程序,逮捕令則是針對尹錫悅之前三次拒絕法院傳喚。
有逮捕令是一回事,抓人是另一回事
根據韓媒的解釋,韓國貪腐調查廳曾以涉嫌煽動叛亂、濫用職權和干涉國家權力等多項罪名,要求尹錫悅出庭接受質詢,但遭到后者拒絕,于是貪腐調查廳申請了逮捕和搜查令。
韓聯社稱,這是韓國歷史上首次針對現任總統發(fā)出逮捕令,意味著尹錫悅和國民力量黨狡辯“以叛亂罪調查他們是非法”的言論將變得沒有說服力,逮捕令“實際上是對他的最后通牒”。
不過,雖然逮捕令已經發(fā)出了,但能否落實下去就是另一回事了。
根據韓國法律規(guī)定,這項逮捕令的有效期持續(xù)到明年1月6日,理論上逮捕令在被批準后的第一時間應該得到執(zhí)行,即韓國警方現在就可以將尹錫悅押送至首爾拘留所并搜查其官邸。在被正式提起訴訟前,尹錫悅最長可被拘留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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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根本就不當回事
但我們要知道,作為檢察長出身的韓國總統,尹錫悅可以說是鉆法律空子的高手,甚至就連韓媒都擔心逮捕令的執(zhí)行可能會遭遇阻礙。
類似的事情之前就發(fā)生過。12月初韓國警方曾以調查戒嚴鬧劇、搜集證物為名,試圖搜查位于首爾三清洞的總統安全屋,并要求總統府警衛(wèi)處交付通信服務器,但遭到后者拒絕,理由是安全屋和服務器是“受到法律保護的軍事機密設施”。
所以,在逮捕令被批準后,總統府警衛(wèi)處那句“將依據法律程序執(zhí)行命令并采取安全措施”的表態(tài),就顯得非常耐人尋味了——這句話被韓媒解讀為“總統府警衛(wèi)處正試圖阻止逮捕令落實”
尹錫悅:想抓我,沒那么容易
此外,韓媒還提到一樁舊事。2004年韓國議員李仁濟曾因非法收受競選資金而被調查,他和今天的尹錫悅一樣,也因為拒絕法院傳喚而被下發(fā)了逮捕令,但逮捕令的執(zhí)行卻因為李仁濟所屬黨派和支持者反對而難以推進,最終李仁濟以不拘留的方式被提起訴訟。
因此,有韓國法律界人士向韓媒表達了擔憂,稱即使尹錫悅拒絕接受逮捕令,貪腐調查廳雖然有權調查尹錫悅的罪名,但在程序上卻無法強行要求逮捕他,因為一旦這么做,反而可能會引發(fā)警方與總統警衛(wèi)處的沖突,“如果逮捕失敗,案件只能在不經調查的情況下移交給檢方,也只有檢方才能將他送上法庭”。
尹錫悅不愧是學法律的……
這個法律上的漏洞正是尹錫悅一方拖時間的機會。根據韓聯社報道,目前尹錫悅的律師已經向法院提交了意見書,認為逮捕令不符合法律程序;
執(zhí)政黨“國民力量黨”也跳出來,借著務安機場空難宣稱尹錫悅又沒有銷毀叛亂證據或逃跑,所以首爾法院在哀悼日發(fā)布逮捕令“非常不合適”。
當然,更有意思的還要數韓國檢方的表態(tài)。如上文所說,韓國檢方現在決定著尹錫悅是否會進拘留所,但其態(tài)度卻非?!靶⌒闹斏鳌薄敱粏柤昂螘r會執(zhí)行逮捕令,檢察部門官員的回應非常簡短:原則上是在逮捕令發(fā)布后立即執(zhí)行,“但現在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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