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最高人民法院3月27日消息,當天,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十三屆全國政協(xié)委員劉躍進(副部長級)受賄一案。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劉躍進此前曾長期在公安系統(tǒng)任職,并擔任過“湄公河慘案”專案組組長。而此次檢察機關指控稱,劉躍進曾在公安部禁毒局局長等崗位上受賄,受賄時間跨度從1992年持續(xù)到2020年。
劉躍進受審 圖源:最高人民法院
福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稱,1992年至2020年,被告人劉躍進利用擔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長,公安部禁毒局局長、黨委委員、部長助理,國家禁毒委員會副主任兼辦公室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yè)經(jīng)營、融資借款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1億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劉躍進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jù),被告人劉躍進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zhì)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劉躍進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公開簡歷顯示,1959年出生的劉躍進是湖南寧遠人,1974年11月參加工作,曾在天津市公安系統(tǒng)工作多年,曾任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副局長、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長、市公安局刑偵處處長、市公安局副局長、市公安局副局長兼刑偵局局長等職。此后,劉躍進歷任公安部辦公廳主任,武警學院副院長、黨委副書記,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長(正局級)、公安部禁毒局局長等職。
據(jù)央視新聞此前報道,2011年10月,活躍在緬泰邊境的“糯康集團”制造“湄公河10·5案”,殺害“華平號”和“玉興8號”兩艘貨船的13名中國船員,時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長劉躍進出任專案組組長。2016年9月,劉躍進還出席了電影《湄公河行動》的首映式。
2014年10月起,劉躍進任公安部黨委委員,同年11月任公安部部長助理。2015年1月起,劉躍進任國家禁毒辦常務副主任,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2015年5月起,任國家禁毒委副主任兼國家禁毒委辦公室主任、公安部部長助理。
2015年12月,劉躍進任公安部反恐專員(副部長級)、黨委委員。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當時,公安部在部領導班子中首設反恐專員一職,劉躍進也是第一任反恐專員。2020年,劉躍進從公安部離任。
去年3月1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發(fā)布了劉躍進被查的消息。
去年9月,劉躍進被通報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經(jīng)查,劉躍進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宴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guī)收受禮金;私自留存涉密文件;毫無紀法意識,執(zhí)法犯法,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yè)經(jīng)營、案件協(xié)調(diào)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紅星新聞記者 付垚
編輯 張尋 責編 鄧旆光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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